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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西南财经大学第六届“十佳辅导员”评选的通知

时间:2024-03-13作者:点击数:

各学院(研究院):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》(教育部43号令),结合《西南财经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为切实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,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引导辅导员提高职业能力,推动工作交流,经学校研究决定,将开展西南财经大学第六届“十佳辅导员”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【含学院(研究院)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】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政治信念坚定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刻认识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中发挥先锋表率作用,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模范担当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初心使命。

(二)师德师风优良。坚持“四个相统一”,做“四有”好老师,当好学生“四个引路人”,努力做学生为学、为事、为人的示范。

(三)素质能力过硬。站位高、情怀深、思维新、视野广,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,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、有亮点、有创新。

(四)育人实效突出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、思想引导、情感疏导、学习辅导、行为教导、就业指导,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教育、“一站式”学生社区建设、学生社会实践、学生心理健康等重大工作推进中,担当作为,作出积极贡献,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,得到学生广泛认可。

(五)示范作用显著。能够发挥自身工作优势和科学研究专长,在学校内起到示范作用,推动思想政治工作提质增效。

(六)参与推选人员须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,2022年以来工作有突出表现,原则上拟推荐2022年、2023年辅导员年度考核评选为“优秀”等次或2022年、2023年个人荣获省级及以上思政类表彰的辅导员。

(七)曾获学校第五届“十佳辅导员”荣誉的辅导员本次不予参评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(一)参评人推荐:按照自愿原则报名推荐,各单位可推荐1名辅导员(金融学院、中国金融研究院、会计学院可推荐2名辅导员)。

(二)候选人确定:学校将组织相关考察,主要测试参评人对学生基本信息的熟悉度,测试成绩的前15名确定为“十佳辅导员”候选人。

(三)最终评审:学校将组成评审委员会,结合辅导员实际工作表现及报送材料,对候选人进行评审,依据评分高低排序,遴选出学校第六届“十佳辅导员”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请各学院(研究院)严格程序、严守标准,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,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可靠。

(二)本次推荐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17:00,逾期视为不推荐。线上报送通过OA系统报学生工作部张又月老师,纸质版推荐表及事迹材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,报学生活动中心203办公室。

联系人:谢晓航 张又月

联系电话:87092282 87092365


附件:《西南财经大学第六届“十佳辅导员”推荐表》



学生工作部

2024年3月12日